经家庭农场自愿申报,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林草部门逐级审核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林草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综合评定大关县宏鑫种养殖家庭农场等83个家庭弄(林)场为2019年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
经相关部门审核推荐,拟初步评定大关县宏鑫种养殖家庭农场等83个家庭农(林)场为2019年云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林)场,现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0日—4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广大家庭农场主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省委农办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我部编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发挥好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