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我区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和加工等环节监管工作,保障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为做好全省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农办科〔2023〕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6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邯613等71个转基因植物品种命名的公示》,将拟批准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71个植物品种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