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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的意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04-25 11:44 1203 阅读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是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积极实施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实现了既定目标,推动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迈向了量质并举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进一步夯实家庭农场在农业强省建设中的主体基础,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部署,坚持以实现“一组一场”家庭农场布局规划为前提,以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为重点,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通过巩固家庭农场发展基础,实施培育、示范、提升和融合四大工程,落实各项政策支持措施,加快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打造一支现代农业主力军。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家庭农场达到30万家左右,基本实现“一组一场”发展布局;家庭农场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引领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一村一示范、一镇一省级示范”示范格局;家庭农场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家庭农场经营能力得到巩固提升,成为建设农业强省的主力军;基本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二、巩固发展基础


(一)做实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力水平、产业特点、地形地貌和人地资源禀赋等因素,分行业探索种养规模和经济效益双标准,明确适度规模的具体上下限。产业融合型家庭农场应以农业生产为本底。坚守家庭经营的魂、源自小农的根不动摇,支持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管理,鼓励家庭农场自愿依法开展登记注册。开展名录系统监测,强化动态管理,健全家庭农场年度经营信息更新机制。依托名录系统,开展家庭农场项目管理、示范评定和运行分析等工作。推广应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


(二)优先发展粮油类家庭农场。把培育粮油类家庭农场作为发展家庭农场的首要任务,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发展粮油类家庭农场,支持适度扩大粮食、大豆油料种植规模。推广运用良种良法良机,提升粮油单产水平。在保障粮油种植面积稳定的前提下,支持粮油类家庭农场向粮经复合、种养循环、加工营销、一三融合等方向拓展经营内容,提高种粮家庭农场经营效益。引导非粮油类家庭农场积极承担粮油种植任务,支持经作类家庭农场套种、间种粮油作物,支持养殖类家庭农场发展粮猪循环、稻渔共生等复合种养模式。原则上,粮油类家庭农场种植粮食或大豆油料的面积不低于30亩。


(三)发挥家庭农场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市县两级完善本级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办法。坚持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合理布局、动态管理原则,健全省、市、县三级示范评定体系,引导示范场评定向无示范场的乡镇(村)、创建乡村振兴先进乡镇(村)、现代农业园区倾斜。以提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为导向,总结家庭农场发展集约经营的做法经验,推介一批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典型案例。引导家庭农场在运用先进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延伸农业产业链、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试点,整体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


三、实施四大工程


(一)培育工程。实施家庭农场培育工程,带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围绕家庭农场发展布局规划,优先把无家庭农场的行政村、村民小组作为培育工程的主攻方向,着力将具备发展意愿和能力的稳定务农小农户培育成为家庭农场。鼓励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创办家庭农场。培育工程重点扶持家庭农场适度扩大规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二)示范工程。实施家庭农场示范工程,助推家庭农场发展农业集约经营。示范工程重点聚焦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逐步向市级示范场梯次拓展。示范工程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引进新技术、新装备,改良提升产品品质,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冷链物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促进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延长产业链、价值链等。


(三)提升工程。实施家庭农场提升工程,促进家庭农场成为管理先进的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聚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农场主。提升发展能力,帮助家庭农场主取得农业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农业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发展质量,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取得农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家庭农场标识标牌设计运用,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化应用,推行生产资料购买、农事操作、农产品销售及财务收支记录台账管理。


(四)融合工程。试点实施家庭农场融合工程,探索家庭农场行业指导服务体系和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整合同区域同产业家庭农场服务资源,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服务,推动家庭农场深度参与农业现代分工,有效对接现代农业服务要素。以县(市、区)为单位,鼓励家庭农场组建行业联盟(协会),引导其承建家庭农场服务中心。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挂牌委托等方式,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


四、落实政策支撑


(一)依法保障家庭农场用地需求。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等方式合作,鼓励家庭农场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参与撂荒耕地整治,满足家庭农场对长期稳定、适度规模、集中成片土地经营权需求。推广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健全基层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依法保护各方权益。鼓励各地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合理稳定土地租金价格水平。加强工作衔接,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农业生产用电等支持政策。


(二)大力提升家庭农场经营者素质。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耕耘者”振兴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全面推进家庭农场经营者轮训计划。遴选一批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认可度高的田秀才、土专家,充实家庭农场辅导员队伍,提高辅导帮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鼓励各地开展家庭农场辅导孵化基地建设。推动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


(三)加强家庭农场资金扶持力度。加大中省项目资金扶持,鼓励市县两级健全家庭农场专项投入机制,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参与乡村建设和乡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引导社会资本与家庭农场合作,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依托四川农业信贷直通车平台,有序扩大家庭农场信贷直通车试点范围。推进家庭农场保险直通服务,引导家庭农场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推广其他农业保险服务。


五、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列入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纳入“一线总指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要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构建联动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处于抓贯彻抓落实的一线,要配强工作力量,稳定工作队伍,选派精兵强将从事家庭农场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与督促力度,形成上下联动一体的工作格局。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责,协调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有关部门,形成支持和服务家庭农场的工作合力。


(三)开展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家庭农场项目执行调度、名录系统抽检和示范监测,实施家庭农场项目绩效评价和相关工作绩效评估,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质量。将市县培育提升家庭农场工作成效纳入全省乡村振兴考核考评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范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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