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8号),加快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
“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为中成药集中采购提供了基本遵循。目前,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已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采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按照河南省中药材标准及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方案要求,紫荆皮等69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经河南省中药材标准和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编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文件精神,结合全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产业发展实际,遴选产地趁鲜切制品种,制定趁鲜加工指导原则,推进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管理规范,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制修订,提升中药材种植标准化水平。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于2021年5月15日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0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解决野生药材资源供应严重短缺、人工高产栽培中药材药力不足等诸多问题,根据相关要求,省林草局结合林草生产实际,提出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让药材回归山林,推进云南中药材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共同制定了《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局组织编制了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