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补充2024年全区绿色食品奖励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拟奖励第二批绿色食品名单进行公示。
湖北省房县食用菌、浙江省台州市茶叶、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玉米等48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符合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期)技术规范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基地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补充2024年全区绿色食品奖励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拟奖励第一批绿色食品名单进行公示。
包含北京平谷区果品产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申请的“平谷鲜桃”等226个县域知名农产品品牌及其核心生产经营主体。
为了着力推动畜牧业绿色食品高质量发展,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绿基〔2020〕149 号)等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试行)。
为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在带动小农户标准化生产、品牌化发展、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形成绿色食品联农带农发展促进机制,特对推动小农户积极参与绿色食品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扎实推进绿色有机地标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经主体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州(市)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核查,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41个区域公用品牌和735个企业和产品品牌入选2023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
2022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相关技术机构研究研制了11项绿色食品绿色防控技术指南,业经专家评审通过,现予印发,各地因地制宜采信实施。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