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产〔2024〕126号
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 2024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24日
自治区2024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粮棉果畜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通知》(新党办发〔2024]2号)精神,为做好自治区 2024 年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