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大对全省种粮大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农发〔2024〕1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大对全省种粮大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3月23日
关于加大对全省种粮大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部署,扩大种粮大户规模经营优势示范带动中小农户创高产,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支持措施。
本文所指种粮大户,是指单季种植粮食面积不低于50亩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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