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疫情多轮冲击,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狠抓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精准施策、靠前发力,全省经济承压前行、持续恢复,运行总体平稳,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有进、动能集聚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32772.68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75.34亿元,增长4.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9%;第二产业增加值15933.11亿元,增长6.2%,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8.6%;第三产业增加值14264.23亿元,增长2.6%,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5%。人均生产总值82864元,比上年增长4.3%。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6898.36亿元,占生产总值的51.6%,占比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2710.56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增加值2004.54亿元,增长3.9%;林业增加值52.11亿元,增长11.1%;牧业增加值496.61亿元,增长4.9%;渔业增加值22.07亿元,增长6.6%。
据抽样调查,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017.47千公顷,比上年增长0.4%。其中,夏粮1105.10千公顷,与上年持平略增;秋粮1912.37千公顷,增长0.7%。
全省森林覆盖率46.84%。全年营造林面积390.6千公顷,森林蓄积量5.7亿立方米,林地面积12530千公顷,林业自然保护区60个,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1119.3千公顷。
全年肉类总产量132.09万吨,比上年增长3.2%。其中,猪肉产量101.6万吨,增长4.1%。禽蛋产量63.6万吨,增长0.3%。生牛奶产量107.9万吨,增长3.1%。年末生猪存栏903.5万头,比上年末增长2.1%;牛存栏150.6万头,增长0.9%;羊存栏878.3万只,下降0.3%;家禽存栏7701.2万只,增长0.1%。
全年水产品产量17.35万吨,比上年增长1.6%。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3158.3亿元,比上年增长5.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采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1%,制造业增长5.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2.1%;能源工业增加值增长8.2%,非能源工业增长5.8%;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增长4.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35208.7亿元,比上年增长18.4%;营业利润4600.3亿元,增长25.2%。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2893.02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10067.87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总产值6598.29亿元,增长11.2%;签订合同额24520.56亿元,增长12.3%;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0252.73万平方米,增长10.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7.9%,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8.1%,农户投资下降2.0%。
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8.3%,其中工业投资增长8.7%;第三产业投资增长8.5%。
全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0.6%,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2.7%,高技术产业投资下降4.0%,文化产业投资下降12.5%。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4254.79亿元,比上年下降4.2%。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8711.61万平方米,下降4.2%。商品房销售面积3308.72万平方米,下降22.3%。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58.92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3.7%。
五、交通和邮电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6.47亿吨,比上年增长2.5%;货物运输周转量4369.64亿吨公里,增长10.7%。旅客运输总量1.38亿人,下降35.7%;旅客运输周转量347.98亿人公里,下降39.3%。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83.89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快递业务量11.28亿件,增长0.9%。电信业务总量455.20亿元,增长25.1%。年末固定电话用户676.2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4834.36万户,其中4G移动电话用户2627.81万户,5G移动电话用户1654.58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用户1760.44万户。
六、国内贸易和市场价格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40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071.27亿元,增长0.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330.34亿元,增长6.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9273.52亿元,增长1.9%;餐饮收入1128.09亿元,下降1.8%。
在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7%,中西药品类增长14.5%,粮油、食品类增长13.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1.5%,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6.3%,烟酒类增长4.8%,家具类增长2.7%,汽车类增长1.3%,金银珠宝类增长0.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1.1%,通信器材类下降1.5%,日用品类下降2.8%,化妆品类下降2.8%,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11.2%。
2022年,陕西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1%。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2.0%;食品价格上涨3.2%,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3%。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值4835.34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出口3011.35亿元,增长17.8%;进口1823.99亿元,下降16.4%。
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14家,较上年同期增加2家;合同外资62.13亿美元,同比增长3.3倍;实际利用外资14.64亿美元,同比增长37.6%。
八、金融、证券和保险业
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1956.81亿元,同比增长13.4%,比年初增加7331.7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8860.45亿元,同比增长10.1%,比年初增加4481.12亿元。
年末境内证券公司3家。各类证券营业部240家(含外地公司在陕西的营业部),比上年减少8家。年末证券开户数777.9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92.72万户。
全年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1102.02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财产险272.79亿元,增长 7.1%;人身险829.23亿元,增长4.0%,累计赔付支出360.36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67.96亿元,下降1.0%;人身险赔付支出192.40亿元,增长13.9%。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省共有高等学校111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97所、成人高校14所。研究生招生6.66万人,在学研究生20.16万人;普通本专科招生38.05万人,在校生130.44万人;成人本专科招生11.69万人,在校生23.72万人;网络本专科招生11.40万人,在校生29.47万人。
全省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25所,招生10.78万人(不含技工学校),在校生30.14万人(不含技工学校)。
全省共有幼儿园8028所,入园幼儿38.40万人,在园幼儿132.56万人;小学4407所,招生48.27万人,在校生298.80万人;初中1666所,招生45.72万人,在校生127.14万人;普通高中444所,招生23.86万人,在校生67.70万人。
年末全省认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2208家。
全年共签订各类技术合同68546项,合同成交金额3053.50亿元。其中,技术开发合同18688项,成交金额681.02亿元;技术转让合同1197项,成交金额14.96亿元;技术咨询合同2295项,成交金额40.85亿元;技术服务合同46211项,成交金额2309.23亿元,技术许可合同155项,成交金额7.45亿元。
全年共获授权专利79375件,其中发明专利18963件,实用新型专利54496件,外观设计专利5916件。
截至2022年底,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82069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0.762件,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30253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为7.653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文旅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60个,文化馆122个。全省公共图书馆117个,全年总流通1363万人次。
全省卫生健康机构34779个(包括村卫生室21951个)。其中,医院128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19个,卫生院1552个。全省共有床位28.96万张。其中,医院病床23.83万张,卫生院病床3.74万张。
全省共有卫生人员45.59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7.82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56万人,注册护士16.31万人。
全力做好巴黎奥运会和杭州亚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向国家集训队选派优秀运动员63名,教练员13名。开展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组建省级训练营19个,参训739人,涌现出一批潜力新星。纳入省队试训187人,并向国家训练营输送56人。
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1.45亿元建成277个全民健身工程项目,推动全省179个场馆实施免费低收费开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陕西运动健儿参加国内高水平比赛共获得24金10银18铜的好成绩。
十一、安全生产
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55起,同比减少190起,下降34.86%;死亡345人,同比减少138人,下降28.57%。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4起,死亡54人。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
202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956万人,比上年增加2万人。其中,男性2018万人,占51.01%;女性1938万人,占48.99%,性别比为104.13。出生人口29.1万人,出生率7.36‰;死亡人口30.2万人,死亡率7.64‰;自然增长率-0.28‰。城镇人口2532万人,占64.02%;乡村人口1424万人,占35.98%。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6.78%,15—64岁人口占68.53%,65岁及以上人口占14.69%。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116元,比上年增加1548元,增长5.4%。其中,工资性收入16053元,增长5.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3%;经营净收入3896元,增长5.3%,占12.9%;财产净收入1925元,增长4.6%,占6.4%;转移净收入8242元,增长5.7%,占27.4%。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848元,比上年增加502元,增长2.6%。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31元,比上年增加1718元,增长4.2%。其中,工资性收入24219元,增长4.2%;经营净收入3207元,增长4.8%;财产净收入3348元,增长3.4%;转移净收入11657元,增长4.4%。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766元,比上年减少18元,下降0.1%。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4元,比上年增加960元,增长6.5%。其中,工资性收入6497元,增长6.5%;经营净收入4702元,增长6.1%;财产净收入259元,增长4.3%;转移净收入4246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94元,比上年增加936元,增长7.1%。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0∶1,较上年缩小0.06。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2.9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4.2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4.27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实有数23.83万人。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1280.84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857.33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人数225.5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492.51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52.45万人。
全省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85个,床位11.63万张,收养人数6.04万人;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有14815个,社区养老服务床位10.45万张,服务人次数达240.55万人次。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城市低保9.43万户16.45万人,平均保障标准652元/人月;农村低保50.14万户110.56万人,平均保障标准5385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五保)12.46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约3.65万人,基本生活标准6279—15840元/人年,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别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和25%。2022年,临时救助53.5万人次。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六大高耗能行业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高技术制造业指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高技术产业投资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六大类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九大类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全部工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指截止每年12月31日,由科技部认定的,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自发证日起三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历史数据进行了统一修订,2016—2018年生产总值为修订后数据。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铁路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从2011年1月起,铁路为全行业数据,即包括国家铁路(含控股)、非控股合资铁路及地方铁路。
6.邮政业务总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21年价格计算。
7.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8.研究生人数含科研单位中招生在读人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数不含技工学校学生。
9.人口性别比是指平均100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量。
10.社会服务养老机构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养老公寓类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包括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数据来源于2022年第四季度《民政事业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