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推动我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形成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我省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开展追溯体系建设,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者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有利于增强政府监管部门发现和处理问题产品的能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保障群众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社会消费。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追溯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企业比例大幅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三、统一规划,分类推进
(四)做好统筹规划。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紧紧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目录,加快推动我省生产经营企业建设追溯体系。 (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网信办,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
(五)推进云南高原特色食用农林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范围,推动建立包括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茶叶、咖啡、甘蔗等传统优势农产品,核桃、油茶、澳洲坚果、油橄榄等经济林产品,林药、林花、林果等林下产品在内的云南高原特色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我省食用农产品 “从农田到餐桌暠全过程追溯管理。推动我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与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 (省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六)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大米、面粉、米线、食用油、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为重点,督促和指导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出口食品企业、重点餐饮服务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托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源头延伸,实行全产业链条可追溯管理,确保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七)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 (材)、饮片等类别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我省医疗信息系统与药品监管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卫生计生委配合)
(八)推进主要农林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林木种苗、园艺植物新品种等主要农林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在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建立我省农林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和农资产品数据库,对主要农林生产资料实施全程追溯管理,切实保障我省农林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省农业厅、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九)开展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有关企业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使用、充装、检验等过程进行管理和记录,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动态监察系统,加强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 (省质监局负责) (十)开展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我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过程开展信息化追溯管理;利用民用爆炸物品追溯管理系统,开展雷管、炸药等爆破器材的追溯管理。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为重点,推动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省国防科工局、公安厅、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环境保护厅、质监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十一)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稀土企业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昆明海关、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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