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商物〔2021〕8号
各州(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云发〔2020 〕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 2020 〕 18号),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于2021年6月28日发布《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商物〔2021]〕4号)。结合该项目前期申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商务厅 2021-2023年中期财政项目支出规划的批复》(云财外〔2021〕19号)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物流市场主体的支持,经商省财政厅,决定适当延长该项目申报日期并酌情简化申报流程。现就进一步落实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及申报基本条件等参照原申报通知(附件)
二、申报流程
(一)各州(市)商务局牵头开展本州市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9月21日 24:00前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 gov.cn/ygyc/)注册申报,并按通知附件1-4的要求和规定格式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3为所有申报企业必须填报上传的材料;附件4按企业申报的项目类别和《申报指南》要求,对应上传申报材料及项目申请表。按照有关州(市)财政局意见建议,项目申请表不再需要相应部门填写初审意见及盖章,各州(市)审核结果以上报省商务厅的正式审核意见为准;省属企业直接报省商务厅审核。
(二)各州(市)商务局牵头联合当地财政局严格按照本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2021年9月30日24:00前按照网络办理流程完成网上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省商务厅(审核意见包括本州市拟推荐企业及项目全称、审核程序及过程等)。
(联系人及电话:肖冬丽0871-63125310、13608716695)
附件:
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