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创建工作。
现将拟批准创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3—5日。
经产业园所在地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对2019年创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等2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创建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1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予以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视频汇报等程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拟认定43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管理,促进园区发展,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科技部对第7批77个园区以及2019年综合评估结果为不达标整改的10个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综合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2018年10月,省科技厅根据《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云科农发〔2018〕10号)认定了第三批9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经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同意将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经过地方申请、材料审查、现场考察、视频答辩等程序,完成了第八批共32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期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第一批申请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方案进行了复核,并按程序报批。现将拟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