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准予“金禾14219”等2种作物68个品种引种备案,引种备案号为津引种〔2023〕第49号—津引种〔2023〕第116号。引种备案品种被原审定机关撤销审定的,引种备案同时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有关规定,2023年12月26日,贵州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会议认定通过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27个,现予以公告。
为加快京津冀三地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京津冀三地农业农村部门共同遴选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农业主导品种97个、主推技术87项,现予以推介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了稻、玉米、小麦和大豆作物新品种304个。
今年秋种即将来临,提高播种质量是小麦单产提升行动的重要一环,也是确保明年小麦丰产的重要措施,现就切实做好供需调剂、品种布局、种子包衣、市场监管等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的通知》要求,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郸城县等11个县为省级制种大县和杞县等4个县为省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现予以公示。
本次推广目录发布作物种类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棉花、花生和大白菜等七种作物,品种类型包括骨干型、成长型、苗头型和特专型等四种类型。
为了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秩序,提高种子质量,促进制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到2027年,山东省种业企业总体竞争力显著增强,科企深度融合,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主体地位更加巩固,产业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力争上市企业达到3家,农作物“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20家,信用骨干企业达到10家,10家企业分别进入全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