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0-2025)》。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的重大举措,对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全面深度融合,引领驱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数字农业是农业的又一次革命。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农业的一次革命——数字革命已经到来。数字农业是用现代工业生产的组织方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发展现代农业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农业业态,以“信息+知识+智能装备”为特征,与以“土地+机械”为核心的传统农业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由于信息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介入,数字农业使得生产效率得到倍增放大,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组织优化和产业创新方式变革,增强农业产业整体素质、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提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是全球共识。世界主要国家地区的政府和组织相继推出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计划。美国搭建人工智能战略实施框架,提出智慧农业研究计划。欧盟出台《地平线2020》,提出利用对地观测技术为小农户搭建智慧服务平台。欧洲农机协会提出以现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农机装备应用为特征的农业4.0。德国发布《有机农业——展望战略》,明确基于“工业4.0”的基本理念发展智慧农业。荷兰《数字化战略》明确数字化技术在开放式耕种、精准农业、温室园艺、畜牧养殖、食品质量安全以及生产链各环节的应用。日本发布“机器人新战略”,启动基于智能机械+IT的“下一代农林水产业创造技术”。韩国发布了信息化村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的信息化建设以缩小城乡差距和增加农民收入。据国际咨询机构研究与市场预测,到2025年,全球智慧农业市值将达到300.1亿美元。
第三,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是变革的引导力量。一方面,信息和知识的融入使得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者三个实体性要素发生根本变化,加速农业增长方式从依赖自然资源向依赖信息资源和知识资源的转变;另一方面,数字农业决定了新的农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重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布局与专业化分工,倒逼生产向规模化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速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壮大,革新农产品的经营流通方式,建立最快速度、最短距离、最少环节的流通路径,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产销有效对接。
第四,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必然要求。一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基础。农业农村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亟须补齐的短板。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弥合城乡数字鸿沟,让农业农村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将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推动农业农村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改造,有利于催生新业态新模式,释放数字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促进生产成本节约、要素配置优化、供求有效对接、治理精准高效,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三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基本要求。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已成为经济增长的动力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
总体看,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是大势所趋,我国已经进入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的新阶段。但同时也要看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基础条件建设亟待加强,科技创新亟待突破,体制机制亟待创新,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试点从“盆景”走向“风景”。按照规划部署要求,要加快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的基础理论突破、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产品创制、标准规范制定、典型应用示范,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全面激发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