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洞口县人民政府签署《年出栏5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之第一期年出栏30万头商品猪项目投资协议书》。
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人民币。建设存栏1万头基础母猪的繁育场,并配套公猪站、后备舍等;建设年出栏30万头的保育育肥一体化的商品猪场;各场配套建设看护用房、检验检测、消毒隔离等配套设施用房,配套道路、水电、围墙等;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工设施;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饲料车间、料塔、仓库、消毒烘干房等。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0-168 债券代码:128092 债券简称:唐人转债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概述
1、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洞口县人民政府签署《年出栏50万头生猪生态养殖项目之第一期年出栏30万头商品猪项目投资协议书》。
2、本次投资项目协议书的签署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各方:
甲方:洞口县人民政府
乙方: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年出栏30万头商品猪项目。
2、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5.6亿元人民币。项目由乙方投资,资金由乙方自筹。
3、建设内容:建设存栏1万头基础母猪的繁育场,并配套公猪站、后备舍等;建设年出栏30万头的保育育肥一体化的商品猪场;各场配套建设看护用房、检验检测、消毒隔离等配套设施用房,配套道路、水电、围墙等;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工设施;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饲料车间、料塔、仓库、消毒烘干房等。
4、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或未能完全履行义务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负责全额赔偿对方。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项目中止或无法推进,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
(2)争议的解决: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包括关于其存在、有效或终止的任何问题)产生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则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分歧或索赔。若在30个工作日内该争议未能得到解决,则应适用诉讼条款的规定。
(3)诉讼: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均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争议解决期间的履行:在争议、分歧或索赔做出最终判决前,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在最终判决做出后按判决结果进行最终调整。
(5)继续有效。本条第(3)款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书终止后继续有效。
6、协议书生效: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包括繁育场、商品猪场等,做大做强公司生猪全产业链,有利于公司扩大销售,延长养殖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综合经济实力。
本投资项目达产后,有利于助力当地生猪稳产保供,促进洞口畜牧业提质增效、带动当地农户科学养殖,推动当地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