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8月19日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与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京基智农阳江市农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京基智农阳江市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将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他必要配套设施。项目计划两期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形。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与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京基智农阳江市农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当事人
甲方:阳江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投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京基智农阳江市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
2、项目内容: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流通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将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项目包括饲料生产、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其他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生猪养殖、生猪屠宰、食品加工与冷链物流及其他必要配套设施。
3、项目经营模式:自繁自养。
4、投资金额:项目计划两期总投资约30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
(三)协议主要约定
1、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养殖用地,协调养殖场所在地政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林地转用等有关手续;支持乙方在确保对养殖废弃物全量实行资源化利用、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要发展生猪生产。
2、甲方支持乙方项目公司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争取国家、省有关政策和项目的扶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乙方投保政策性生猪养殖保险和其他有利于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险产品。
3、甲方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为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生猪养殖用地的政策;对乙方所选符合要求的养殖用地,涉及林业用地指标的,协调林业部门优先保障使用林地指标。
4、乙方产能达到一定规模需配套屠宰加工业务,甲方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乙方完成屠宰加工业务部分用地及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5、乙方按照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实施项目建设,推动养猪产业转型升级和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6、乙方负责养殖场项目建设资金筹集、项目报批等相关事宜,自主经营,不受非法干扰、阻挠、破坏,自负盈亏。
7、乙方按照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规定,做到园区污水零排放,对养殖区腐臭气体实现回收处理不外泄,做到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与养殖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确保粪污全量资源化利用,不设对外排污管,实现园区污水内循环,确保不污染环境。
8、乙方把生猪养殖所产生的粪污经无害化处理或制成有机肥后用于苗木、水果、粮食等农作物种植,实行种养结合,推进种养循环,建设生态有机农业,打造种养结合的生态养殖示范区,促进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9、乙方在条件可行时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带动当地养殖户发展,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10、项目所出产的生猪优先保障项目所在地市场供应。
三、签署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有关生猪稳产保供的部署,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生态化,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同时,公司可以发挥阳江市的土地资源优势,在当地政府相关支持下加快推进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加速构建农业全产业链,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项目投资协议,后续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因此,框架协议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公司与阳江市人民政府开展项目投资的指导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分别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和湛江市徐闻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高州市年出栏10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和《徐闻养猪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闻一期、二期项目及高州一期项目已开工,其中徐闻一期项目已实现引种投产。
(2)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与华南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并按照该协议书的约定于2019年12月与华南农业大学联合成立华南农业大学京基智农技术研究院。
(3)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茂名市电白区年出栏5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4)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与广东省梅州市农业农村局签署《康达尔梅州市年出栏6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目前双方合作正在进行。
(5)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与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文昌市年出栏3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招商投资框架协议书》,项目已于2020年6月开工奠基。
(6)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与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康达尔贺州市年出栏20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已于2020年3月开工奠基。
(7)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分别与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新会区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台山市人民政府及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就建设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各方合作正在进行。
(8)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与汕尾市农业农村局签署《京基智农汕尾市年出栏60万头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9)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与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签署《京基智农贺州市年出栏5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10月22日、11月1日、11月14日、11月19日、12月2日、2020年1月22日、5月19日、5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2019-092、2019-097、2019-099、2019-100、2019-103、2020-004、2020-028、2020-029)。
2、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无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