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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要举措分工的通知

国家农业部 2018-07-31 17:22 1699 阅读
下载文件:  农办办〔2015〕1号最终版.ceb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议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农发〔2015〕1号)各项重要举措落到实处,千方百计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使粮食产量保持在11000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使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业资源利用率,办公厅组织制定了《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要举措分工》(见附件),研究提出了需要落实的32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重点落实内容、主要工作目标和承办单位及责任人。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切实抓好落实。

一、请各司局、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分工意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积极推动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牵头司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主动衔接,加强沟通;参与司局和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支持,大力配合,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分工任务中,属于改革试点任务的,要及时制定完善试点方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工作进度安排方案并抓紧推进;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各司局、各单位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确保各项分工任务顺利推进。

三、请各司局把牵头或参与的重点工作任务纳入2015年绩效管理,细化量化实化绩效指标,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切实强化过程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实效。已明确承担任务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司局抓好工作落实,其中已开展绩效管理试点的事业单位也要把分工任务纳入绩效管理。未明确承担任务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业务归口司局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5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重要举措分工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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