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农产品加工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2015年农业部展会计划》业经农业部2015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主办、承办单位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按照《农业部展会工作管理办法》(农市发[2014]1号),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注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防止铺张浪费,在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提交书面总结。
联系电话:010-59193279,传真:010-59193147,电子邮箱:nybscc@126.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