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 试点县名单的通知
发改振兴〔2020〕209号
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上报的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上报的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现将确认后的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印发你们,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793号)要求,扎实做好试点组织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综合补偿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督促指导,做好组织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组织试点县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本通知印发的3个月内将实施方案报我委。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向我委报送试点情况,确保试点工作质量和效果。
附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名单
安徽省
六安市金寨县
池州市石台县
安庆市岳西县
黄山市歙 县
黄山市休宁县
福建省
三明市泰宁县
南平市武夷山市
宁德市寿宁县
福州市 永泰县
漳州市华安县
江西省
赣州市石城县
吉安市井冈山市
抚州市资溪县
宜春市 铜鼓县
上饶市婺源县
海南省
五指山市
昌江县
琼中县
保亭县
白沙县
四川省
阿坝州汶川县
阿坝州若尔盖县
阿坝州红原县
甘孜州白玉县
甘孜州色达县
贵州省
遵义市赤水市
铜仁市江口县
黔南州荔波县
毕节市威宁县
黔东南州雷山县
云南省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
迪庆州维西县
怒江州贡山县
大理州剑川县
丽江市玉龙县
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市定日县
山南市隆子县
昌都市类乌齐县
那曲市嘉黎县
阿里地区札达县
甘肃省
甘南州玛曲县
甘南州迭部县
甘南州卓尼县
张掖市肃南县
武威市天祝县
青海省
果洛州玛沁县
玉树州玉树市
黄南州泽库县
海北州祁连县
海西州天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