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省级竞争性选择方案及评分标准向社会公开;省级竞争性选择示范县工作,由独立第三方专家组开展竞争性选择评审;评审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竞争性选择名单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优扶强原则。对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机构健全,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已出台配套政策和设立配套资金,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农村电商氛围浓厚,农村电商工作实绩突出,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上先行先试的县优先支持。示范县的选择应向贫困地区倾斜,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比例不低于示范县名额的50%。
二、评审程序
(一)制定评审标准。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制定《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见附件)并向社会公开。
(二)组建评审专家组。按项目评审要求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7名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应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扰和影响,独立、负责地形成评审意见。
(三)组织实施
1.书面材料评审
(1)申报材料评审。由评审专家组依据《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对各县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2)工作实绩评审。由评审专家组依据《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对各县市申报材料中的工作实绩内容进行评审打分。
2.竞争性陈述答辩
(1)陈述答辩内容。当地政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和措施。
(2)陈述答辩方式。采取现场陈述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按照随机抽签的答辩顺序,确定1名陈述人和2名协助答辩人(协助答辩人不得外聘研究机构、院校、企业等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答辩资格),由工作人员依次引导进入评审现场进行陈述和答辩。陈述需准备PPT。
(3)陈述答辩时间。现场陈述答辩评审时间为15分钟。其中,现场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及答辩10分钟。
(4)陈述答辩评分。评审专家组依据《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四)名单初选和会审。专家评审组汇总计算各县最终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综合评审排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要求,由省级竞争性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示范县名单。
(五)公示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对拟入选的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5月27日前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三、组织领导
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共同成立由省商务厅厅长和良辉任组长,省商务厅副厅长张红霞、省财政厅副厅长唐新民、省扶贫办副主任杨李任副组长,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省扶贫办产业金融处、省商务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统计处、市场秩序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驻厅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审定评审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研究审定示范县名单。
附件:《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扶贫办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云南省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竞争性选择评分细则
第一条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评分由书面申报材料评分、现场竞争性陈述答辩评分和工作实绩评分三部分组成。
第二条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竞争性选择总分为100分。其中,书面申报材料评分50分,现场竞争性陈述答辩评分20分,工作实绩评分30分。
第三条 书面申报材料评分由结构评分和内容评分组成。其中,结构评分5分,内容评分45分。
第四条 书面申报材料结构评分标准为:材料结构明晰合理,一目了然;相关支撑材料完整。书面申报材料内容评分标准为:电子商务进农村总体实施方案内容详实,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农村物流配送解决方案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上行方案有细化和可行的措施;人员培训方案的培训的目标、范围、措施等有具体的内容。
第五条 现场竞争性陈述答辩的评分标准为:是否围绕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措施等内容进行陈述;陈述是否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答辩人是否正确理解并准确回答;答辩内容是否结合实际。
第六条 工作实绩评分标准为:县政府是否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是否设立相应的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专职人员;是否制定了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或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引进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企业和扶持本地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情况;县域网络交易额同比增长率、特色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物流快递企业乡镇网点覆盖率等情况。
第七条 专家组对参加省级竞争性选择县市的书面申报材料、工作实绩、现场竞争性陈述答辩进行评审时,各专家应独立打分。
第八条 各县市书面申报材料、工作实绩、现场竞争性答辩的评分,为评审专家组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各县市评审总得分为:书面申报材料评审得分+工作实绩评审得分+竞争性陈述答辩评审得分。
第九条 参加竞争性选择的县市属于2015年省级试点州市范围内的,在评审总得分的基础上加10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100分。
书面申报材料评分表
被评审单位: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际得分 | |
材料结构 | 结构明晰合理,一目了然;相关支撑材料完整。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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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内容 | 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 | 以下内容是否细化,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1.项目实施目标、实施内容及项目资金使用、时间进度安排、推进措施等内容。2.建立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措施。3.选择示范项目承办单位的程序、项目资金监管及项目信息公开措施。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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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物流配送解决方案 | 1.当地农村物流配送及快递业发展现状;入驻县城快递企业、全县物流快递收派货数量、效率等情况以及当前物流快递平均成本等基础情况2.整合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市场化资源的思路,打通“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瓶颈的措施。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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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上行方案 | 本地农村产品资源及产业基本情况,农村产品网货化和推动上行的措施,建立农村产品品牌培育、提高商品化率、建立质量保障、安全、追溯体系的做法是否切实可行。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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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方案 | 人员培训的范围科学合理,内容针对性强,目标切合实际。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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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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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名:
日期:
工作实绩评分表
被评审单位: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际得分 |
建立协调机制 | 县政府建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协调机制,设立相应的办公室,配备了精干专职人员。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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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支持 | 县级出台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或相应的财政、金融、收费、统计等配套支持政策。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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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扶持电商 企业情况 | 引进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企业已落户当地开展农村电商,或列为2016年落户计划;已扶持一批本地电商企业开展农村电子商务。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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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认证 | 县域特色农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情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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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额 | 2015年县域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同比增长30%以上。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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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快递企业 乡镇覆盖率 | 顺丰、“三通一达”等物流快递企业乡镇覆盖率情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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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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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名:
日期:
现场竞争性陈述答辩评分表
被评审单位: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实际得分 |
现场竞争性 陈述答辩 | 是否围绕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基本思路、目标、措施等内容进行陈述;陈述是否突出重点,结合实际;答辩人是否正确理解并准确回答问题;答辩内容是否结合实际。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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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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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