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了玉米、稻、小麦和大豆作物新品种270个(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
2.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简介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4日
【查看政策原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定通过了玉米、稻、小麦和大豆作物新品种270个(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
2.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简介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4日
【查看政策原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云南省审定通过品种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现将2024年修订的云南省玉米、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于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含粮食作物54份、经济作物86份。
四子王旗紧紧围绕畜牧业特色养殖领域不断发力,加快推进畜牧业科技创新建设,持续实施现代种羊创新能力,实现农牧民稳定增收和草原生态有效恢复,倾力打造“种业之都”。
玉米作为中国三大粮食作物之一,是种植范围最广、单产最高的谷类作物,也是第一大饲料原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向种图强”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我厅修订了《海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
为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以下简称品种认定),促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选育、推广,发挥优良品种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根据《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