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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04-09 16:58 71 阅读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验收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和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拟认定建德市等10个创建对象为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近两年来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电话:0571-86757532。 


附件: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名单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日


附件


浙江省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名单


1.建德市大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2.宁波市镇海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3.温州市龙湾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4.嘉兴市南湖区湘家荡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5.桐乡市罗家角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6.海宁市黄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7.绍兴市上虞区梁湖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8.三门县浦坝港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9.青田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10.云和县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查看政策原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四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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