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物价总体稳定,就业民生保障有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广东地区生产总值为135673.16亿元,同比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40.70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54437.26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75695.21亿元,增长4.7%。
一、农业生产持续向好,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
2023年,广东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344.26万亩,与上年持平;粮食产量1285.19万吨,其中,夏粮产量70.64万吨、早稻产量529.70万吨,分别增长3.0%、1.8%。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2.5%,园林水果产量增长5.6%,茶叶产量增长11.2%,中草药产量增长6.1%,猪肉产量增长6.5%,禽肉产量增长2.7%,禽蛋产量增长5.7%。
二、工业生产稳步回升,重点行业支撑作用凸显
2023年,广东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13万亿元,同比增长4.4%。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增长0.4%,制造业增长4.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2%。分行业看,全省在产的行业大类增长面56.4%。重点行业发挥稳定支撑,三大支柱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6%、8.8%、11.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7%。新动能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1%,其中,先进装备制造业增长7.6%,石油化工产业增长12.5%;高技术制造业增长3.2%,其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增长31.5%,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增长6.1%。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增长83.3%,集成电路增长23.8%,光电子器件增长17.9%。
三、服务业稳定恢复,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增速较好
2023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7%。其中,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1%、9.1%、8.6%、9.9%、7.1%、4.9%。规模以上服务业较快增长,1—11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5%。其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8.4%、13.0%、9.0%。运输市场恢复态势良好。全省货运量同比增长5.1%,其中,水路、民航货运量分别增长8.5%、18.3%;货物周转量增长4.4%。客运量增长74.1%,旅客周转量增长117.8%。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8.1%。
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工业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
2023年,广东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工业投资增长22.2%,占全部投资比重33.3%,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0.7%。新动能投资力度加大,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22.2%、18.2%。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2%,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24.3%,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2.3%,铁路运输业增长4.8%。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0%,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9.2%。
五、市场销售较快增长,升级类商品需求持续释放
2023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万亿元,同比增长5.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3%,乡村市场增长9.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增长3.5%,餐饮收入增长26.5%。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分别增长15.9%、14.3%、15.8%。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30.3%。网络购物持续释放潜力,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3.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13.4%。
六、居民消费价格总体稳定,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2023年,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4%。12月当月,CPI同比下降0.3%,降幅比11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下降3.5%,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下降0.7%,服务价格上涨0.4%。
2023年,广东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同比下降2.4%。12月当月,PPI下降2.3%,IPI下降3.3%,降幅均与上月持平。
七、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
2023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327元,同比增长4.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307元,同比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42元,同比增长6.5%。
总的来看,2023年广东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切实扛起“经济大省要真正挑起大梁”的政治责任,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5.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