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听取自治区、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稳定。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态势彰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19125.9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42.24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7710.27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8673.40亿元,增长6.6%。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3.8%、37.8%和48.4%。
一、粮增棉稳再创佳绩,农牧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2023年,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648.2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农业增长6.0%,林业增长8.8%,畜牧业增长7.7%,渔业增长8.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增长8.3%。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粮食种植面积4237.15万亩,比上年增长16.1%,粮食产量2119.16万吨,增长16.9%。棉花生产保持稳定。棉花总产量511.20万吨,连续六年稳定在500万吨以上。畜牧业较快增长。全区猪牛羊禽肉产量208.95万吨,比上年增长9.4%。禽蛋产量39.86万吨,增长4.3%。牛奶产量232.83万吨,增长4.6%。
二、工业生产稳定增长,行业增长面进一步扩大
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4%,增速高于全国(4.6%)1.8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增加值增长6.2%,制造业增加值增长6.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8.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长10.0%,股份制企业增长7.5%,私营企业增长10.7%。行业增长面进一步扩大。规模以上工业40个行业大类中,32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达80.0%,比上年扩大35.0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稳定增长。原煤产量4.57亿吨,比上年增长10.7%;发电量4912.10亿千瓦时,增长4.5%。
三、投资规模继续扩大,新能源产业贡献突出
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2.4%,增速高于全国(3.0%)9.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0%,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2.3%。分领域看,工业投资高位运行,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32.6%。基础设施投资补短板力度加大,完成投资比上年增长27.4%,增速比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新能源产业贡献突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比上年增长1.1倍,拉动全部投资增长9.5个百分点。
四、服务业持续向好,物流人流大幅增加
2023年,全区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8673.40亿元,比上年增长6.6%,增速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5.8%)0.8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7.6%、10.4%、19.7%和7.4%。1-11月(错月统计),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535.19亿元,同比增长15.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3.8个百分点。物流人流大幅增加。货物运输量10.43亿吨,比上年增长18.6%。旅客运输量2.52亿人,比上年增长74.9%。
五、消费市场快速回升,商品零售持续向好
2023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9.68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其中: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分别增长18.7%和19.3%。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18类商品中,16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增长,增长面88.9%。汽车类消费增势强劲,零售额比上年增长44.3%。升级类消费需求不断释放,金银珠宝、化妆品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比上年分别增长39.1%、23.6%和39.6%。新型消费快速增长。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客房收入和餐费收入比上年分别增长1.3倍和46.7%。
总体来看,2023年全区经济运行稳中有进、进中趋好,高质量发展态势彰显。展望2024年,我区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机遇,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下阶段,全区上下要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3)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2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8042.6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3.92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7412.31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7976.44亿元,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