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福建省“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已纳入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园备选名单,且未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拟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优先支持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县。
二、申报程序
按照“县级政府申请,市级部门择优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由产业园所在县(市)人民政府提出创建申请,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指导县级立足主导产业实际编制产业园创建方案、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会同设区市财政局联文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推荐申报。
三、申报数量与时间要求。
每个设区市申报1个县(市、区),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文件、县级人民政府申报文件、以县(市)党委、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协调小组文件。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汇编成册一式3套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将电子版(Word)发送邮箱(nytghc@163.com、89699927@qq.com)。
五、评审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纳入创建名单。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柯思远,0591-83210600;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林敏,0591-87097580。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