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宁农(建)发〔2022〕15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0日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筑牢粮食安全的根基;也是推动农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化、专业化,实现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保障。
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有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编制《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分析了当前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与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四五”“十五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监管、管护利用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各市、县(区)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期为 2021-2030 年,展望到 2035 年。